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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是知产人,相煎何太急

原创作者:房平木 专利律师 (转载本文须在显明位置载明作者)  2022-01-13 14:11


 来源南知茶舍 



   佛经有云,一念嗔心起,百万障门开。


 最近因一怒之下,我做了一件事情,似乎就让自己陷入了百万障门之中。


 事情的缘起很简单。作为知产中人,这些年来,偶有一些不忿之念,无名之火,闲来无事,便诉诸笔端,承蒙领导、前辈、同行抬爱,发布在一些公众号上。这些小文章,在我看来虽然没什么用处,但是似乎也无大害,于我不过聊以自嗨而已。


 偶然的机会,我发现有同行转载我的文章,署上我的名字,甚至有同行对我的观点慷慨称赏,让我心花怒放。


 可是我也发现了让人恼火的事情。有的知产同行转载我的文章,却删去了我的大名。更有甚者,在文末明言:本文来自网络,无意侵犯作者版权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,我们会立即删除。


 我特么为什么要跟你联系删除?


 还有更夸张的,我发现有两家声称主要做知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,也在他们的公众号或官网中转载了我的文章,但是却删去了本人的大名。作者的名字难道就这样扎眼吗?借用我的文章,为什么要删除我的名字?


 但是我也转念安慰自己,不能诋毁同行,不能同行相轻,要维护行业形象嘛。人谁无错?别人没有署你的名字,你身上的肉也没有因此掉下来一些,还是那么肥胖,还不是那么毫发无伤的。这种小事情,似乎也不值得讨个什么说法之类的。于是我就联系了一下对方律所的负责人,对方倒也很客气,删除了事。


 但是总归还是有不平之气。专业的知产律所哎!专业的知产律师哎!这些基本的常识难道不懂吗?是不是我太小家子气,是我小题大做了?


 当我好不容易平复了自己的情绪,快要将这件事淡忘的时候,我却发现了了更加令人恼火的事情。


 我发现,还有60多家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、律师事务所、专利代理机构运营的公众号、号称国企的某知名知识产权运营机构、某省发明人协会等,一文不差的转载我的小文章,但是却不约而同的,删除了作者我的大名。


 最让我感觉如鲠在喉的是,竟然有疑似知产大咖,著作等身的人物,将我的某些小文章,改头换面,大段大段的抄袭,然后堂而皇之的注明是其原创。说实话,房律师很生气!后果很严重!


 但是房律师其实更开心,想不到我的文章竟然被人高看如此,哈哈哈哈哈!这难道不是最真实的赞赏?其实在发现这样的行为之前,我还从没有认为我的所谓的小文章居然好到这个程度!


 那些沽名钓誉之辈,坑蒙拐骗之徒,你们撞在了房律师的枪口上,这是你们自找的。


 是可忍,孰不可忍?


 我要吟诗一首:

          一念嗔心起,

          任由障门开。

          此事若可忍,

          枉做知产人!


 当我做出了这个痛苦的决定之后,就不再纠结。


 剩下的事情其实就很简单了,取证,做材料,起诉,一鼓作气把这60家知产同行告上法庭。


 目前已经全部进入诉讼程序。我说过,我爱律师这个职业。因为它让我见识了生活的无限精彩。很多事情,做过之后才能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。代理案件跟自己做当事人,完全不同的感觉。


 并且,它不但会给你惊喜,它也会给你惊愕。因而跌宕起伏。现实的世界,现代的中国,真的是无与伦比的精彩。


 年末岁尾,突然在法院立了62个案子,扰动了62个知产同行,仿佛62个障门,一下子向我围堵过来。


 第一道障门是调解。因为作为当事人,有的调解员的态度会让你感觉窝火。


 窝火到让你觉得,这件事纯粹是你小题大做,无中生有。窝火到让你觉得你这一篇小而破,没有任何价值的文章,别人不过是无意中转载,无意中略去了你的名字,你有什么损失?你就这样狮子大开口,还想让别人赔偿你来着?你这纯粹是为了一己私利,挑词架讼,你简直是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哪!


 这种无明业火简直让人怒发如狂。


 怎么办,也不能动不动就发火,所谓眼不见,心不烦,我索性委托一位同事全权处理。这样我就不用参与讨价还价,耳根清净,完全就事论事。这个问题就解决了。


 第二道障门是法官。法官都想快点结案,恨不得全部调解结案,原告赶紧撤诉。于是就想压低你的底线。你不就是想要钱吗?赶紧降低你的底线,不然我开庭,给你出个赔偿额低到吓人的判决,到时候你就更难跟被告谈了。


 我当然无所谓,你就是判一文不赔,我也无所谓。我为什么要屈服?爱咋咋地!


 到目前为止,除了有些许烦闷之外,其他一切似乎还算顺利。


 但是,我不知道是否已经开启了看不见的业障之门。


 我们有些同行确实是无心之过,态度很诚恳,当然我们可以网开一面。但是也有不少人明知故犯,还想偷奸耍滑。


 其实内心不以为然。


 我倒想问问:你们这些口口声声声称知识产权如何如何重要的的人,靠着知识产权赚钱的人,你们这些把知识产权当做自己谋生的手段的人,为何可以如此漠视、如此践踏他人的知识产权?


 现在只是进行时。


 我倒要看看,这件事最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。


 你若要脸,那便好谈。你若不要脸,那我也只能成全你。


 做了几年律师后,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决绝。我随时准备退让,随时准备妥协,坚决避免和石头碰。


 但是你得让我知道,你是个石头。


 便如《悟空传》中所言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如一去不回,便一去不回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若小题大作,便小题大作!




 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与单位无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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